问题 | 职务犯罪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职务犯罪的追诉时效问题上,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进行精确的判定和理解。
因为法定最高刑的不同,其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自然也就有所差异。 举例来说,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期限则为十年; 再者,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期限则为十五年;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职务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期限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话,那么就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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