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不加刑情形是什么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上诉不加刑原则,即是指在只有被告人一方对此案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各级第二审法院均不得对被告人实施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例如不得对原判刑罚进行改判,使之更加苛刻;
也不得增添任何附加性的刑事处罚,增加被告人负担; 亦不能变更刑法执行方式,如将原先给予被告人的缓刑替换为实体刑等。 这一原则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被告人的上诉权利得以充分行使,消除他们可能因为担忧自身刑罚被加重而选择放弃上诉的心理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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