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和监外执行有啥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缓刑,乃是对触犯法律并经严格司法程序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其有罪,但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具体刑罚措施之简称,旨在给予犯罪成员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以及适当的救助和监护。
相比之下,监外执行则是针对那些被判定刑期为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们,因为在监狱或者看守所等场所内有特定的特殊情况发生,使他们不适于在此前提下进行刑罚的执行,因此依法将这些受惩处的罪犯放置在监外执行相应的刑罚。 缓刑制度,实际上是借鉴了对罪犯友善宽容的精神,并不直接实行原判决的具体刑罚举措; 而监外执行制度,其缘由则是罪犯因为本身的客观现实条件而无法在监狱内部进行刑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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