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监外执行以后法院不会找你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判决决定监外执行后,人民法院并未因此而停止对该事务的深度关切。
实际上,法院将继续行使其监管权与审查权利,以确保监外执行得以贯彻落实且执行过程完全合法、合规。 举例来说,法院有责任检查并确认监外执行的各项条件是否仍然保持不变,以及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监外执行并非一项一劳永逸的措施,如果在执行期间发现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法院有权依法重新启动收监程序,恢复原有的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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