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怎么判永康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系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失物或隐藏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经催告仍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
具体而言 (一)当侵占他人财产的数额介于2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属于“数额较大”范畴,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 (二)若侵占他人财产的数额超过10万元,则被视为“数额巨大”,需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 (三)在具备以下任一情况下,均可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需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 1.侵占残疾人士、老年人群体、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财产; 2.侵占灾区民众、移居群体、受救助对象的财产; 3.其他严重情节的相关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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