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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拘役与数罪并罚时应如何进行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被判拘役者来说,其执行方式为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徒刑期限内,囚犯每月经得准许,可回家居住一至两日。
同时,若有从事劳动工作之现象,则应参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酬劳补给。
而在判决宣布之前,一名罪犯若触犯数项罪行的,除非是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事外,则应当在各罪名所涉刑罚总合刑期之下、以及其中最高刑期之上,根据具体情节来斟酌确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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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