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管制:
其期限设定为自3个月起至2年内止,若涉及多宗罪行时,总计管制期限不得超出3年之限。 2.拘役: 此刑罚的期限范围为自1个月起至6个月以内,当涉及多项罪行且需合并惩罚时,总计拘役期限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其期限在6个月至15年间,若涉及多项罪行且需合并惩罚时,总计有期徒刑年限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属于严重犯罪所对应的最高刑罚形式。 5.死刑: 对于行为发生时未满18岁以及在宣判时刻正处于孕期的女性罪犯,均不应施加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 6.附加刑则主要由以下三类构成: a.)罚金; b.)剥夺政治权利; c.)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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