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后羁押时间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其已经被羁押的时间将根据判决认定之日开始进行算计。
至于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国家会依法对被告人实行社区矫正措施。 需要明确的是,缓刑考验期限并不会因之前被羁押的时长而有所改变,从判决确定之日即刻开始计算。 2、关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应当必须在原判刑期之上加一年以下,而最低限度不得低于两个月。 在这个意义上,缓刑考验期限与先前的羁押期限并无任何关联性。 3、至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按照同样的规定,必须在其原判刑期之上加五年以下,并且最低限度不得低于一年; 同样地,缓刑考验期限依然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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