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这一犯罪主题,划重点:
以出卖为目的,从而实行拐骗、捆绑、收买、贩卖、转移以及接送、中转妇女和儿童的行为便是所谓的“拐卖妇女儿童罪”。 在此,我要指出,该罪行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于那些情节较为轻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犯,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施以罚金的惩罚; 2.当其具备特殊情节的情况下,量刑将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将受到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治裁; 3.当案件情节严重到极致时,罪犯将承担死刑的后果,并同时被剥夺全数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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