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保外就医而言,其适用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身患严重疾病且被判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服刑人员在改造过程中,需达到病情较为严重并短时间内有潜在的生命危险;
其次,还必须具备严重的病症现象; 再者,患有重症慢性疾病且长期接受治疗均未见效也是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之一; 除此以外,该服刑人员还应无对社会造成威胁的行为特征; 并且,不能存在自残或自杀的倾向; 最后,若服刑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残疾程度,其生活也无法完全自理,这同样可以作为申请保外就医的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