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量刑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触犯毒害性食品销售行为的被告人,其量刑处罚在法律上是依据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实施的,具体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涉及轻微后果的情形下,其刑罚措施为拘役或管制,同时需承担罚金责罚; 其次,如果对人体健康产生了难以忽视的影响,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下,被告将面临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并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最后,若致人死亡,或者涉及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的,被告人将会遭受长达十年乃至终身的监禁,同时需要缴纳罚金或被采取没收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