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承担何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这一犯罪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且需在经济上进行处罚,具体额度为二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倘若该犯罪行为构成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罚款金额也相应增加,为五万元人民币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 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