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的法院会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制造伪劣商品罪行的既遂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若是确定已构成该罪名的全面完结状态,则通常会判处被控者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给予处罚金的额外惩罚; 其次,若其所涉及的销售额在20至50万元之间,被控者将会面临2至7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严厉制裁; 此外,如果销售额达到50至200万元之间,那么被控者则将遭受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的双重惩罚; 最后,当销售额到达200万元及以上时,被控者将可能承受1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及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这样的沉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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