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盗窃罪数额较大有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嫌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得以被判处缓刑,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其被判定为拘役或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且年龄未满十八岁等等。当被告人被判以缓刑时,附加刑应继续予以执行,否则不宜对其适用缓刑制度。需要注意的是,所谓“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际上是指宣告刑,并非法定刑。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来说,只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可依法宣告缓刑,对于其中年龄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也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首先,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 再次,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在宣告缓刑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并与特定的人员进行接触。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倘若被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则附加刑罚仍需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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