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以前判几年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拐卖儿童罪的追究时效在不同情形下可被划分为10至20年不等。
具体而言,以下述四种情况划分: 其一,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满五年之后便不再予以追诉; 其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满十年之后便不再予以追诉; 其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满十五年之后便不再予以追诉; 其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经过二十年之后便不再予以追诉。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则应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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