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管理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体系中,针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监管和管理事宜,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与行政措施。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被法院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罪行者,其所在地派出所将承担起执行此项判决的职责。 其次,待到刑期届满之时,执行机关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本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以及其居住的基层社区发送通知文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