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可以外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即针对被判受监禁之刑罚的犯罪主体,出于特殊因素的考量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转变监狱执行方式的策略,旨在落实非监禁型的刑罚执行措施。
监外执行乃是刑罚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必然结果,充分反映出来刑法的现代精神与人道主义理念在其中的渗透和发挥。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被赋予监外执行资格的主体仅限于那些被判决有罪人且被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同时,那些被判决死刑,或已被认定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则无法享受此等优待。 考虑到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此节将主要讨论有期徒刑犯人的监外执行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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