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里大人打小孩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幼儿园教师施暴儿童的不良行为,理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相关教育机构亦应依据具体情势对涉事教师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
此外,公安部门在接获投诉后,将依法对违规者进行治安处罚,对犯规情节较轻者,处以10天至15天不等全市拘留,同时处以500元至1000元之间的罚款。 若此举已致使儿童受到轻伤或更重程度的伤害,那么责任人即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常会遭受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惩罚。 而对于那些对他人造成重伤的,那么其面临的刑责将更加严重,漫长的刑期可能包括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再严重者则可能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判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