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减刑最新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罚实行期间,若服刑人员严格遵循监管规则并积极接受教育矫治,展现出真挚的悔罪意愿甚至有显著的自新作为,或有立下功勋者,均可获得减刑之待遇。
此处所述“减刑”,乃是指经法律程序定罪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符合特定的减刑条件之际,由负责执行刑罚的官方机构提交相关资料,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原有刑罚施行减轻措施的法律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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