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犯罪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罪犯曾触犯过法律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却在刑期满释放的五年内再次犯下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行者,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累犯。
对于这类累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第二次犯罪,法院均会在对其进行量刑时,在首次判决的基础之上予以额外加重的惩罚,普遍而言,此种附加惩罚约为六个月至一年左右。 然而,若罪犯在释放五年后再度犯罪,那么这便不能称为累犯,而仅仅算是他的前科记录。 尽管如此,法院也同样不会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加重处罚,而是仅依据首次判决来确定其犯罪情节和相应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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