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有选举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期间是否有选举权需了解判处缓刑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则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则享有选举权。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