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拘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2、拘役具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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