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有期徒刑种类分为长期有期徒刑、中期有期徒刑、短期有期徒刑三种
2、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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