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执行:
1、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 2、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条例》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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