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自己家的财物怎样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 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 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 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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