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罚金由谁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审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指明了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即一审法院执行。 这就明确了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刑事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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