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多少算诈骗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遍情况下,纯粹的债务拖欠往往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民事争议,并不被认定为诈骗犯罪。
然而,如果欠债方在债务产生之初便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从而获取了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诈骗罪。 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即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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