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江苏省范围内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设定为涉案财产金额高达人民币陆仟圆以上。
一般的讲,所谓“合同诈骗罪”既是指那些在合法且诚实地签署和履行各类商业和民事契约过程当中,故意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恶劣行径。 然而实际上,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案财产金额、欺诈手法以及恶劣程度等多方面的考量因素,才能最终判定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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