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必须对行为者实际诈骗所获得的财产数额予以考量;
其次,对于由于未能完全履行合约规定而给受害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数额,也需要进行相应评估。 在确定罪行严重程度的时候,我们会全方位地考虑到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这两方面的因素。 倘若犯罪行为不仅对受害方造成了损失,同时也为实施犯罪者自身谋求到了不法利益的话,那么损失数额就应该视作全部损失与违法所得的合计数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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