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信用卡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问题,通常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达到规定数量即予以立案调查:
1.利用伪制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涉案金额须在5000元人民币至5万元人民币之间; 2.使用以非法途径获取的他人身份证件申请办理的信用卡,涉案金额同样需在上述范围内; 3.使用已过期或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涉案金额亦需在该范围之内; 4.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涉案金额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 5.恶意透支行为,涉案金额需在5万元人民币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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