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成本是否应当在犯罪数额中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计算欺骗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时,我们不宜考虑其所负担的犯罪成本因素。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条款,所谓的诈骗罪,即是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运用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富的犯罪行为。 从这一法典的角度出发,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并且满足了诈骗罪的构成要素,那么即便他将所有诈骗得来的财物悉数归还,也无法改变其已经触犯诈骗罪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