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担保责任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中,对于担保责任的理解和判定至关重要。
这主要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地评估担保人是在自觉知晓的情况下同意为诈骗者的行为提供担保,还是在遭受欺骗和蒙蔽的情况下未经自身意识就做出的决定。 当担保人是在受骗或者受到误导时给出的担保,他们通常可以不被视为应承担责任的一方。 然而,当担保人明明知道诈骗行为却仍然选择参与其中,那么他们很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我们还需关注担保行为本身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它是否给受害者带来了误解和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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