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才能算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乃是指那些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并且在签约及履行合同时,采取各种策略去欺瞒、哄骗对方当事人,最终达到自己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
此种类型犯罪的最常见表现形式包括:以虚构的公司名义或者盗用他人之名签署合同; 通过伪造、篡改、废止的票据或其它虚假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做担保; 当自身缺乏实际履行能力时,反而采用先履行少量合同义务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承诺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与之签订并履行合同; 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相关财产之后逃逸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