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同案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被告来说,他们所接受的量刑将依据其在罪行中所担负的角色、实际参与程度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和判断。
若是这些被告人在案件中被判定为从犯,基于法律规定,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程度的轻判、减罚或甚至豁免其刑罚。 相应地,作为主犯的被告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此外,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也会充分考虑到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 总而言之,法院在对共同被告进行量刑时,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量刑与罪行的严重程度和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匹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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