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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提供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非法泄露他人信用卡资料案件的入罪门槛为:未经允许擅自提供他人信用卡相关的敏感资料,若这些资料已足够用来制造虚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卡,或者可以让其他人借此冒充真实的信用卡用户进行各种交易活动,并且这种情况已经涉及到至少一张信用卡的份量者,应予以正式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换句,在此类犯罪中,只要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特定信用卡信息达到了他人可能利用其进行非法交易行为的高度,便有可能因此涉嫌触犯此项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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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