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是什么罪名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动机和目的,不法分子通过蓄意采取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的手段,有效利用信用卡,进行一系列欺诈活动,最终骗取到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行为。
关于此类犯罪,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已确定了具体的惩戒措施。 通常情况下,对于涉案金额较小的案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较大、情节较为恶劣的案件,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至于那些涉案金额极其庞大且情节极为严重的案件,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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