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必须满足四项普遍特征——非法性、公开化、诱导性质以及社会普遍性。
首先,所谓“非法性”是指行为人未经相关法律机构严格审批或借用合法经营形体,蓄意吸收他人资金。
其次,所谓“公开化”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媒介如电视、报纸、网络、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再者,“诱导性质”是指行为人向投资者作出种种承诺,例如在一定时间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多种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或者给予投资回报。
最后,“社会普遍性”是指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各阶层的不特定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