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认定的四个特性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必须满足四项普遍特征——非法性、公开化、诱导性质以及社会普遍性。
首先,所谓“非法性”是指行为人未经相关法律机构严格审批或借用合法经营形体,蓄意吸收他人资金。 其次,所谓“公开化”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媒介如电视、报纸、网络、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再者,“诱导性质”是指行为人向投资者作出种种承诺,例如在一定时间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多种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或者给予投资回报。 最后,“社会普遍性”是指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各阶层的不特定人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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