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回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提及的信用卡诈骗罪是否会导致服刑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毫无疑问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那些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在违背信用卡管理法规的同时,利用信用卡进行所有形式的诈骗活动,以便从中获取到较大数量财产的人或组织。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做了明确的表述和规定:“对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果其进行了信用卡诈骗活动,且数额较大,那么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要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经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催收后仍然不予归还的行为。 此外,如果有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也将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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