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和诈骗罪哪种判刑较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洗钱罪以及诈骗罪的定罪量刑,并不能单纯从其字面意思出发来进行评价与比较,因为这两种犯罪的量刑标准往往与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恶劣程度息息相关。
洗钱罪,即是将明知道来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获取的财产及其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盖或隐藏其真实来源及性质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诈骗罪,则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到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不法行为。 通常而言,若洗钱金额庞大且情节极其严重,那么对罪犯的处罚力度可能相对较重; 反之,在诈骗罪中,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对罪犯的判刑也将会相当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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