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侦查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提交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长期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申请。 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向办案机关递交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阐述申请的具体原因、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理由等等。 而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批准的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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