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构成与否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是轴心围绕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而展开,其主要特征在于通过在签订、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从而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诈骗到数额显著的财务。
如果想要给合同诈骗罪一个完整的定义,那么就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其次,他们必须在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了各种欺诈手段,例如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等; 最后,他们必须成功地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取到了数额较大的财务。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不能仅仅根据这些表面现象来做出判断,还需要全面考虑到各种相关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以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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