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审查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缔结、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犯罪行为。
当检察院对于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的案件展开审查工作时,会依据严谨的司法程序,细致地全面了解案情,结合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也就是其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动机; 其次,是对客观行为的审查,这其中包括了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方式实施犯罪行为的调查,以及对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实际履行行为的核实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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