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定罪的三个要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合同诈骗罪的判定往往具备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需存在以非法占有为宗旨的主观动机,即在合约签署及切实履行环节中,其具有蓄意永久地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的深思熟虑。 其次,犯罪嫌疑人必须在签约并履行合同这一整个过程中实行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拟构建虚拟单位或者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合同签署; 使用伪造、改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避藏匿等行为。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当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时,才能够构成此类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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