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金额才算信用卡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定界限金额,其具体规定如下所述:倘若存在针对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且累计金额达到较大数额的范围内,那么应当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同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此处所说的“较大”主要涉及两种情况: 第一种为恶意透支,其数额必须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其次则是非恶意的透支,即通过欺骗行为获取或使用的信用卡,以及那些已经被宣告失效的信用卡,或者是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其累积金额需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并不仅仅局限于金额这一单一因素,还应综合考虑犯罪的其他构成要素,例如犯罪者的主观意图、犯罪手法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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