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不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若其犯罪行为的情节及数额尚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立案门槛,则通常称之为“未达立案标准”。
一般而言,当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但其涉案金额并未超过二万元人民币时,该案件可能无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然而,即便未达到立案标准,这并不代表此类行为便不构成违法,行为人仍有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等其他法律手段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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