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多少钱构成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倘若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不良企图,在签署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来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结束后总计所获的钱财数量达到了二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此类问题便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所定义的“合同诈骗罪”这一严肃的经济类刑事犯罪行为。
“合同诈骗罪”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不容忽视,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综合而言,判断某一举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不仅仅要看最终获取财物的价值,更要全面地考虑到犯罪者所采用的手段以及由此产生的恶劣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中,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判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严谨的审查与评估。 例如来说,假如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使得对方当事人误入歧途,进而基于这种误解而做出了财产上的处置,从而最终获得了相当于法律所规定的金额级别的财物,那么此人就有可能被诊断为合同诈骗罪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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