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之列。
此项罪名主要针对那些意图通过违法手段攫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其形式是利用信用卡进行各种类型的欺诈活动,诈骗所得金额巨大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主观层面来看,此类被告人通常都存在明知故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若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合理理由导致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则不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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