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涉及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的民事案件中,往往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
首要的任务自然就是对信用卡诈骗罪本身的构成要素及其所对应的各种证据要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信用卡诈骗罪乃指行为人出于对合法财产的非法侵占,违反信用卡管理的法律规定,并利用信用卡作为媒介实施金融诈骗行为,最终达到获取大量金钱利益的犯罪行为。 例如来说,行为人如果故意透支,但在银行发出催收通知之后仍然拒不偿还,就属于这一类。 在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发现涉案情节存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可能性,建议立即着手搜集和整理各类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交易的详细记录、银行的催收通知书以及当事人亲口述说的证词等等。 在此基础上,若是有必要的话,也可考虑将有关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由他们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刑事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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