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主观目的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罪在主观目的上的衡量标准,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存在欺诈性的蓄意占有大量集资款项的心态。
一般的判断方法是通过对行为人的行为特征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虑,具体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维度: 首先,观察其是否了解自己缺乏偿付集资资金的经济能力,然而仍然不断地骗取巨额款项; 其次,确认其是否任意挥霍、损毁被诈骗的集资款项,以至于无法将这些财物归还给受害者; 再次,了解其是否带着集资款项潜逃出境; 接着,调查其是否存在抽离、转移集资款项、隐藏个人或公司财产,继而逃避返还所骗款项等行为; 此外,还要注意考察其是否将所得款项用于某些可能触犯法律的活动,从而导致集资款项无法归还给投资者; 最后,需要关注其是否拒绝提供集资资金的具体流向,试图逃避返还资金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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