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礼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这一犯罪行为的明确界定,指出其乃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条件,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权而进行的不正当行为。
特别是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全过程展现出欺骗性的行为,如谎报事实或隐藏真相等手段,从而达到从对方手中获得较大金额财务的目的。 同时,对于以赠送礼品为借口进行的合同欺诈行为,如何进行准确的法律判断,我们需要从如下四个关键方面来深入探讨: 首先,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真实意图去履行该合同条款,即在主观意识上是否存在着纯粹的侵占他人财物的想法,而非仅仅将合同作为一种获取财富的手段; 其次,在个案实证中,他们是否确实采取了欺骗的措施,比如说通过编造虚假的公司信息或冒充他人身份来签订合同,或者使用伪造、篡改、作废的纸币或其他假冒的财产权利证明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等等; 再次,受害人是否因为这些虚假信息而产生了误解,进而基于这种误解而做出了最终的财产处理决定; 最后,犯罪者最终所获取到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了刑法规定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